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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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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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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同事,前個月老婆久咳不癒,帶她到醫院作詳細點的檢查,結果是…而且還不是初期,真是晴天霹靂。

我們都不太敢追問的太過詳細。不過就到過他家作客的我觀察,我們,是不可以在那個家裡面抽煙的,只能在陽台,而且點煙前還得將玻璃門完全拉上。所以這個case,無論如何都無法歸罪到二手煙的頭上,至少二手煙的罪責很輕,主因應該在其他方面。

在哪些方面可就眾說紛云了,在此我們也無法給一個肯定的答案。提出這個事例,只是提醒大家,不要以為禁絕了二手煙,你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必須要擔憂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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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5-19, 11:5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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