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其實我一直很疑惑這一點。

沒有人點了香去吸它的吧。

所以點了一直放給它燒的香,恐怕對人體的傷害更甚於二手煙。(馨香?蚊香?我對香精油這玩意兒也有高度的疑慮)

同理,只要是"點了就放給它燒"的東西,包含金紙、香、蚊香、香精油…etc都應該一視同仁課健康捐跟重稅,才符合公平的原則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5-19, 11:12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