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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 狠父母疑虐童 社會局3度獲報未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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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引用:
作者
cheneyen
我覺得真的"打死"才是真的在幫助受虐孩童ㄟ
快快結束生命,總比每天被凌遲好
同意Crazynut所說的
法律規定就是那樣
沒到違法地步,誰可以管?
法律管不了,有人幫忙出頭,結果回家再換一頓粗飽?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無力
無法可管,阿是沒辦法修法喔?
你可以去研究歐美的制度
何謂法律 何謂違法
只是看你要不要做 & 宣導而已!
例如丹麥
小百姓的認知: 小孩生下來不代表是你的 你不夠資格政府會隨時介入領養!
這邊有篇
文章
另一方面...
想想如果島內百姓都沒有共識
如何要求政府改變呢
2011-05-11, 09:03 AM #
14
Just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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