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比馬龍
真好笑,你認為只有你知道?
正因為如此,機車可以比汽車多了這個優勢了,但是讓汽車擁有其他優勢就不行?
還真霸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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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所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快速道路... 全給了汽車還不夠?
現在止剩下平面車道機車可以走,卻還被禁行機車道限制在最外2個車道, 甚至1個車道 -- 然後偏偏最外側車道被一大堆臨停汽車, 公車, 貨車, 小黃等等佔滿; 不然就是一大堆坑坑洞洞的狀況大多集中在最外車道.
反過來, 有見過 "禁行汽車" 道嗎???
現在不過是務實面對最外車道的情況, 實在難以完全杜絕, 所以不能把最外車道列為機車可以正常使用的車道, 面對機車行的自由, 至今達1,500萬機車總數(交通工具的7成)下, 多 "要回一個車道" , 好保障 "機車騎士有完整3個車道的路權(也是跟汽車共用)" 的訴求而已...
到底是誰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