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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騎樓空、機車無處停,大開35萬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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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馬龍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
小建
1.
鑽到最前面是為了抒解車流, 在車道最前頭劃停等區就是這個道理
2. 法國就有實例了, 不開放走車縫的下場... 最後是政府跟汽車駕駛都同意可走車縫才是更好的.
http://www.lifeaae.com/discuz/redir...2&goto=lastpost
別為了反對或不肯放棄既得利益而反對了, 汽車獨佔路權二十多年也夠了吧...
現在不過訴求開放保障三個車道路權不要有禁行機車道也要阻擋?
哪一方沒同理心相信社會自有公斷...
真好笑,你認為只有你知道?
正因為如此,機車可以比汽車多了這個優勢了,但是讓汽車擁有其他優勢就不行?
還真霸道啊!
2011-05-10, 12:31 AM #
208
比馬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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