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只要機車有能上高速公路的能力,我是贊成機車上高速公路的,日本超過125cc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台灣加個一倍到250也就差不多了,也正好這是大型重機駕照的範圍。
很多小排氣量的汽車,繳的稅也沒有大排氣量來得多,卻享受相同的路權。所以用繳稅來分別是不存在的,畢竟台灣還是民主主義高於資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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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有能力就可以上高速公路?
那街上那些趴趴走的三輪拼裝車裝個250以上的引擎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囉?
至於那些三輪拼裝車有沒有繳稅不重要?
"騎樓是政府佔老百姓便宜的法律"?
那這個法規是不是民主的結果?
中央或有哪個地方政府因為騎樓屬於公共空間而得到好處了?
法規的遵循與否是憑個人"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