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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piggun
逃跑很正常,但法律會問你:他攻擊你了嗎?不然你是神?可事先知道他有攻擊意向,要攻擊你?

對方恐嚇你?沒証據,他只是說話大聲,他是說話口氣不好,很難証明恐嚇你。

你說他砍你,你有証人嗎?有証據他有拿刀斧砍你嗎?有的話他的刀斧在那裡,請你提出來,沒兇刀,他要怎麼砍你?是你自導自演吧?
「砍」只是一個例子吧?!
引用:
作者arbu
去年因為意氣用事跟人尬車,後來對方要攔我攔不到,就追撞我車尾,但是我還是跑給他追,直到紅燈我才停下,對方還開我車門、動作粗魯、揚言報警處理此事,嚇得我連車都沒下,趁亂之際跑了。
對方都做出攔車、追撞、開車門的行為還不算攻擊?! 不算恐嚇?! 天曉得他若下車對方會怎樣?!
舊 2011-04-06, 11:56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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