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string
雙方都只有事後的筆錄, 您的筆錄還沒開庭就被抹去... 
乍聽之下您不只被對方也被司法人員惡搞了?! 
遇到有攻擊意向的惡人而逃跑不是很正常嗎?!
說對方恐嚇無效的話難道要下車讓對方砍了才去驗傷或驗屍才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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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惡人先告狀,所以他當時就報警製作筆錄了,讓我吃上一條肇事逃逸。
你說的都是我心裡想說的.. 我也這樣像警察說,我膽小就跑了,這樣也算逃逸?
我們偉大的人民保母,還是中市的喔,很義正言辭的說,我們治安很好,以後一定要當場處置,這次就算給我一次教訓。
人客啊,天時地利人和都被對方拿走了, 還不簽字劃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