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有這樣保險公司,記得很久以前,有上來發過一篇文章,
找不到那篇了,因為前方緊急煞車,我方為第三台車追撞第二台車,
第一台車的車尾因為第二台車的追撞,車尾嚴重受損,
至於第二台車的車尾一點受傷的跡像也沒有,
上了警察局,作筆錄時第二台車竟然說是第三台車撞他,
導致他去撞第一台車

是推撞, 與追撞不同,責任大不同。
但在警局也說好了第二台車賠第一台車,第三台賠第二台車。
後來,第二台車是有打了一、二通電話要我方賠五、六千元,可是後來就沒再打來,想說就沒事了,誰知道快二年了就接到賠償請求通知,更扯的是第一台車的保險公司寄來的,不是第二台車的保險公司.....

, 上了幾次調解委員會,真是亂莫名奇妙的----。
不多述了、最後沒賠,只是感覺保險公司為了錢,嚇嚇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能賺一些是一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