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orochen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53993.shtml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 2011.04.05 02:36 am
屏東縣最近陸續有四名機車騎士,接到法院開庭通知,才知多年前私下和解的小車禍,因保險公司為車主付費修車後,把債權「賣給」財務顧問管理公司,被財顧公司回頭指控要付過
失責任求償,莫名惹上官司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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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別鬧了啦 , 私下和解的車禍 , 保險公司會幫忙出險 ?

再者 , 不能證明誰對誰錯的事故 , 要如何求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