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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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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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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4
遇到就認了吧,一定要去動員打訴願了
http://atftp.epa.gov.tw/peti/epa/question/Q1.asp
(環保署,不過都大同小異)
一、訴願時機
人民對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提起訴願。
二、訴願期間
提起訴願應自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於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並送達原處分機關或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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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2011-03-15, 09:45 PM #
23
57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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