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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抱怨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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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
geo1234
所以敢告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吃定一般人都怕上法院。
我被告過兩次,偵查庭問一問,十分鐘內就結束,收到通知都是不起訴。
看濫告、濫用司法資源多嚴重,因為告人失敗沒有罰則。
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2011-03-08, 09:41 AM #
17
wil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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