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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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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eiya2000
問題是美國政府在次貸風暴那次,為了救房利美和房地美花了納稅人1,340億美元,如果是自由經濟,應該放手讓這二家倒閉,然後要求繳不起房貸的人搬出他們當初花大錢買下的房子才對。

有啊,最近已經在喊要讓這二家自行負責啊,美國政府不再出錢

當初不救的話,怎麼讓一堆國家買進這兩家的債卷呢?
這二家債卷可是被評為等同美國國債啊
誰說自由經濟不能坑你?
舊 2011-03-07, 11:40 A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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