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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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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953812
一點都不大
相反的還很簡單
「將公告地價和房屋現值調升1000倍」
即可

依現行法令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依公告價或市價來申報稅額
但因為公告價遠低於市價
所以大家都挑公告價來報

讓情況反過來
如果公告價高於市價
納稅人為了節稅
一定會提出市價證明
這樣不就有了全國各土地的市價資料了嗎
不提出合理的市價證明
就用更高價格的公告價來抽稅

講白了就是用高額的稅金逼不動產所有權人自動申報市價

技術層面太簡單實行
目前的公告價後面補 3 個 0 就算完成
無法執行當然就純粹是不敢得罪有錢人而已

漲價歸公、平均地權
中華民國都100年了還是做不到
國父和先烈們九泉之下也要浩嘆

這個方法不錯,比土地公有政府配給住宅還好上許多

"無法執行當然就純粹是不敢得罪有錢人而已"只是這句話一直才是重點啊.....

其實台灣雖然號稱兩黨政治,兩黨對財團靠攏的程度也不太一致,但不敢大幅度得罪財團的態度倒是沒太大差別,因為選舉真的太花錢了,某種程度上還是需要人民的覺醒,才能賦予政客較大的勇氣拒絕金錢的誘惑與壓力。其實一直以來兩黨在追求台灣社會整體的公平正義的態度上還是有一些差別的,只是很多選民容易被有心媒體誘導而被政治的意識形態所迷惑,反而不太在意或者也分不清這方面的差異吧。
舊 2011-02-26, 11:58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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