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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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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MiaoLi
文章: 378
引用:
作者z..
錯了!沒醒~

光那一條1年內脫手就是一條阿呆條款

一戶700萬的房子來說,住了4年快5年才有1000多萬的增值空間,這中間300多萬元

要用平均4~5年來平均分攤,真的是阿呆才會一年內脫手

當然啦~那種一戶就上億的不在此限,只是會花上億來炒的人,對於千萬元內的房子,他不會也買來放著嗎?


問題是定太多年會有更大的問題
一般人因有急用要變現也會被課到
投機客敢抱很多年的除非是很好的標的
不然很多都是做很短
舊 2011-02-25, 02:5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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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ch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