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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pc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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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中間
文章: 225
引用:
作者jjhuang.tw
我曾經付給一個整天只會打電動玩具,吃飯打嗝的3年多的薪水..
還投資十多萬說要創業,整個打水瓢(早也知道)

只會說:你賺的是暴利,好像我附薪水是應該的..
幹!整晚熬夜的是我.
如果有人能救這樣的人,我承認他是首善..


救急不救窮,砍掉重練比較快....
     
      
舊 2011-01-27, 09:48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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