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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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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ccyew
問題是這樣只會惡性循環:

我丟掉錢包沒被還回來, 所以下次我撿到別人的也不還,那個人下次也不還←無限迴圈...


所以就算是別人撿到我的錢包不還,我頂多詛咒那個撿到的人罷了

我的話嘛,要就不撿,要就還給別人.....只是這樣...


PS. 要是合法就是有道德的話,那一堆大企業"節稅"、"省成本"的手法也算是非常有道德了,大家記得不要再去說企業或是雇主是不道德的喔~~~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想要有什麼的環境自己就要先做起。

至於別人遺失的財物,我跟你一樣,要嘛就不撿,要檢就是要物歸原主,至於對方的好意,盛情難卻的話我是不會拒絕的。
舊 2010-12-19, 07:47 PM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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