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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EJXJ4B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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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2
如果修法不許拿三成
那以後財物丟了肯定更難找回
法律有時很不通情理
但是法律有它存在的意義

請鄉民不要濫情
舊 2010-12-15, 10:06 PM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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