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不行喔 ,人肉是有妨害祕密罪的,算318之1吧,兩年以下

罵人的看罵什麼,罵畜牲的、家裡沒教好的算誹謗,一年以下

碰上兇殘一點的,去醫院取得精神受傷害的證明,再去民事庭告鄉民侵權,叫你刪文、道歉、賠錢…

我說了,鄉民真應該慶幸那只是小咖的學生

人肉搜索不違法,妨礙秘密才違法。
群體暴力不違法,毀謗跟傷害才違法。

這就是走法令底線邊的玩法,真正大咖把法玩得淋漓盡致的,我們根本不會知道他幹了什麼事。
     
      
舊 2010-12-15, 06:41 PM #3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elle-lai52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