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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再度發出聲明稿:
潘姓畢業校友事件校方聲明
2010-12-15
本聲明稿已先於昨日(12/14)發稿至各媒體,除表達校方立場,並希望媒體對兩造雙方平衡報導。
針對今(14)日媒體報導,有關本校財經法律學系潘姓畢業校友拾遺並索取三成報酬金行為乙事,本校聲明如下:
1.據悉本案李姓婦人表示願包紅包感謝本校潘姓校友,惟潘姓校友堅持不收,並表示紅包可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該校友為本校動物保護社前社長,其表示於李姓婦人同意下,以李姓婦人名義,將該紅包捐給本校動物保護社。
2.本校法學院必修專業課程外,一向強調品格教育並重視倫理關懷,其他各院學生則開設「法律倫理」、「法律與人生」等核心通識教育課程,藉此要求學生除須具備領域專業素養外,也應培養正確的人生觀、道德感及同理心。
3.潘姓畢業校友個人行為,雖基於良善本意,但顯與社會期許有所落差,並造成負面觀感,本校除表達遺憾也深切檢討,未來類似案例將加強宣導外,並協同導師增加對學生品格與道德教育。
4.該事件對本校校譽影響甚鉅,尤其媒體若干報導未見全貌,造成外界誤解本校偏袒校友之印象,對本校師生造成極大困擾。為正視聽,校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於今日下午北上,前往案發地點、土城廣福派出所與潘姓畢業校友會合,了解並釐清整起事件經過,以儘早對外說明真相。
5.此次受款學生社團、動物保護社自成立以來便長期接受校內外捐款,作為救助動物及以結紮方式減少校內流浪狗數量,因此次捐款來源社會評價不一,造成社員承受莫大壓力,社員開會後決定,今日下午已至右昌郵局以現金袋方式,退還捐款至原受理的土城廣福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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