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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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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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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憂鬱
整件事情我看來該婦真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原本要6300給他討價還價變6000
然後心中還是不爽 找上蘋果投訴 記者把校系 姓氏 照片都放上去

然後整篇新聞以婦人的詞為主導
一個高中一個大一的小孩 一個孩子每月生活費是6千元
真的是貧婦嗎?
如果一開始就想紅包給該女 又何必在意那6300 討價還價變6000

自己皮包掉了 不怪自己沒放好 反而怪現在的教育到底是怎麼了?

沒有人覺得奇怪嗎?


換個思考邏輯方式........

本來應該不見蛋的21000元

後來 變成 婦人分到15000元
法律女 分到6000元

豈不是 皆大歡喜?


這是我之前的回覆......

所以說 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自然會有不一樣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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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14, 11:36 PM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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