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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整件事情我看來該婦真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原本要6300給他討價還價變6000
然後心中還是不爽 找上蘋果投訴 記者把校系 姓氏 照片都放上去
然後整篇新聞以婦人的詞為主導
一個高中一個大一的小孩 一個孩子每月生活費是6千元
真的是貧婦嗎?
如果一開始就想紅包給該女 又何必在意那6300 討價還價變6000
自己皮包掉了 不怪自己沒放好 反而怪現在的教育到底是怎麼了?
沒有人覺得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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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個思考邏輯方式........
本來應該不見蛋的21000元
後來 變成 婦人分到15000元
法律女 分到6000元
豈不是 皆大歡喜?
這是我之前的回覆......
所以說 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自然會有不一樣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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