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rxs
來個我自己最近發生的事情~
雖然這個舉例對我爹不好意思...
前陣子我爹病危開刀,我們家經濟狀況也不怎好,我也不怎麼爭氣~窮光蛋一個。
那時候也是死命地跟人借現金~
如果~我在領著現金去醫院要付開刀時,不慎將錢遺失。
遇到"好心人"撿到,且依照潘小姐的行徑要求我~
若我說出原由後,對方仍是開口,我肯定無怨尤的給他"應得的"。
給了,錢不夠,我也沒法子在弄到錢(真的湊的很辛苦)
假若我爹不幸因此...,我爹以及家人也絕不會怪我。
換個立場,若我的假設成立,跟我"協商"的那位,道德有無重大缺失呢?
用這個不存在的事情舉例是嚴肅了些,也對我爹不好意思。
但若將心比心,您,會怎麼做?
將心比心,以身作則,都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我一直不懂的是,為什麼很簡單的道理,需要用法條來作為依歸?
請原諒我不聰明,我真的不懂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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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了解你的訴求.....
每個人從小生長環境不同:所以會有不同的人生態度與格局......
小弟個人是對法律妹下了個""短視""的評語!!!
至於""道德""上,
小弟沒資格去批評.....所以也不予置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