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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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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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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引用:
作者
FD3STYPER
寫很多, 但是,
東西不是自己就不要拿, 很難理解嗎!??!?!?!
BTW,
第一句是啥因果?!?! 可以請求報償, 有拿槍抵著你說一定要嗎?
拾金不昧這麼痛苦!?!?
如果今天社會觀感認為這6000討的剛好, 那才叫做他媽的道德淪喪!
很高興,
大部分人都認為6000拿了一定衰洨.
拾金不昧是做好事
侵佔不還是做壞事
要求報酬是中性行為
這樣鄉民很難理解?
什麼時候做好事變成應該的
社會大眾必須人人被槍頂著去照顧窮人了?
我只問一句
今天如果丟錢的是郭台銘,是孫道存
撿到錢要報酬的是一個三級貧戶、未婚媽媽
各位會否用一樣的標準來看,就這樣
2010-12-14, 03: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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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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