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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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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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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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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ainwen
在下覺得倒還不至於
因為現在社會是連許多法律限制不能做的事,都有很多人在做.........這樣豈不早就該亡了
正是因為絕大多數的人不是以法律當作自己行事的底線而是道德...
而您所指的是違法的情形,違法是每個國家都會有的事情與我所說的是不一樣的意思喔!
我所指的是如果每個人都是以法律當作自己做事的準則來做,只要法律中沒規定到的事情
就可以做...
2010-12-14, 02:0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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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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