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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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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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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perhan
真是一個很難解的問題
自己粗心掉錢,好心人幫你撿到也没私吞
跟失主要法律規定的三成報酬
要說撿到的人貪心嗎? 全不還你也可以啊
外人也沒什麼好指責的


FYI:刑法第337條,雖然罰則看來只有五百圓以下,不過唸法律的應該知道為了NT$210000背上前科會有啥影響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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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0-12-14, 11:51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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