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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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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這說真的只是你安慰自己的講法而已..

與事實幾乎無關.

如果每件事情都有報應, 那現在"某一大票人"早就不知道被雷劈死到第八百九十幾層地獄去. 不會到現在還活的好好的.

媒體鄉民砲轟? 人肉搜索?

光在"這串"意見就已經分成兩派.

而且這雙方又不是有名的人士.

金額也不大.

這新聞能撐到後天還有人記得就已經"很不錯了".

你質問這錢拿的值不值得當事人當然是跟你說"100%值得", 不然她硬要幹麻?

拿報應論還有公眾復仇論來講這事情根本"完全無用".



討論區玩歸玩, 別太天真.

引用:
作者luym0001
反正撿到又要求三成的要了解自己將會付出的代價
如果遺失的人經濟狀況不好又硬要
就會接受媒體及鄉民的砲轟及人肉搜索
所以也是要衡量一下拿這樣的錢值不值得(這個不是學法的最會了)
這樣了解了嗎...
舊 2010-12-14, 11:11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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