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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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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avewang2003
嗯 我講的 理論上 和實務有差距是真的
窮婦可以如此主張她的權利
而且這金額太小 只能去簡單法庭
一個人法官 看 書面 怎麼判看他爽<如不是恐龍的話>
那老婦會贏 然後 裁判費全倒給那 法律系的女吧
不過所有的法律行為 費時耗力 即便是 簡易庭也一樣
所以我說的是嗯 理論實務都不一定相同
如非必要 別跑法庭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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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應該還不至於被稱作老婦吧
本人也差不多這歲數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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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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