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便講講.
N年前, 我媽撿到一隻"V3688", 那時候這支小手機要價還破四萬.
結果哩. 好心打給這個失主.
失主是---- 打扮入時的一位小姐.
她來拿手機的時候說什麼呢?
"這喔~ 是我掉大蓋第七八支了, 沒什麼了不起. 我本來就打算這兩天再叫我男朋友再買一支給我~ 手機我拿走了. 就醬啦~"
她真的是這樣講.
如何?
再說呢.
N年前, 錢淹腳目的時代.
強者我朋友們撿到一卡皮箱, 他們好奇打開來看看是什麼東西.
裡面有十幾萬.
當場分一分皮箱丟掉一個人拿三萬多.
如何?
既然是這麼重要的東西, 那就是好好保管, 別丟. 丟了人家依法要拿, 你沒話說. 如果給黑道拿到了看人家是不是只跟你要三成. 或甚至這輩子還看不看的到那筆錢.
這女的無論她是念什麼系的, 法律這樣定的. 她就是可以拿. 要馬就修這莫名奇妙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