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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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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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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走法院程序,講求的是事證,法官在審查相關資料後,才有判決

陶小姐看這判決書,多多少少跟她與賈小姐的關係來看

又,提出美國方面判決來質疑甚至中華民國方面判決

小弟覺得相當不妥,如果都這樣,中華民國法院判決,都不用看任何事證,直接依美國判決來判算了
     
      
舊 2010-09-15, 09:3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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