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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法務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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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ra
任何一本 法學概論 或 行政學概論 的書都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這是關於 法律原則 和 行政原則 的東西
這兩者都是 "世界通用" 和 "固定不變"(數百年慢慢地演進)
以目前而言,除非當初在立法和實行政策時有特別提到不適用哪些原則
否則之後再怎麼改都沒辦法動到
你覺得不合理,可以在世界級的法學期刊提出你的邏輯
如果能得到法學家普遍的認同,七、八十年後,這些原則可能會在少數國家得到更改吧?


你是說情事變遷原則嗎?
當然可以改

而且當初是民間金融利率的1.5倍
現在外面民間金融利率是2%,應該調成3%才是合乎當初立法意旨
舊 2010-08-18, 08:49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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