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識了... 原來搶匪被打就會變成 ~ 竊盜未遂
這不就跟... "**完了不給錢就不算賣"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新聞標題應該改為「辣妹笨賊妙檢官」
檳榔妹打贏搶匪 強盜變偷竊未遂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2066839002.html
台北縣中和地區一間檳榔攤在今年2月碰上搶奪,當時店裡的檳榔妹,獨自和搶匪拉扯,兩人在店裡扭打、對峙,經過了16分鐘的對抗,這名嬌小的女店員,最後制伏歹徒。但移送檢方,檢方看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搶匪從頭到尾被打,認為不構成強盜罪,最後反而以竊盜未遂法辦。
檳榔攤櫃檯空了,男子悄悄走進店裡,打開抽屜就想拿錢,穿著粉紅色長袖上衣的檳榔妹莉莉,目睹嫌犯想拿錢,先問他「你在幹嘛?」,然後開始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