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weirock
問題也要第二大業者要捅第一大一刀...從固網開放後到現在...
第二、三大業者都是拿錢不做作的...
缺少強制力...Orz


強制力有什麼用?
三大綜合固網當年的發照條件是建設許可期限(六年)內完成各100萬用戶迴路的建設.
這條件還是用法規律定的,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引用:
第二十二條  申請經營綜合網路業務者,於網路建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應自行建設之市內網路用戶門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用戶通信埠組合之系統容量,依其申請時程,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結果是主管機關放水, 讓固網業者用"有線電視用戶迴路"也能抵用.....
於是三家業者押在政府那邊的幾十億"保證金"就這麼輕鬆拿回去了.....
舊 2010-07-29, 11:24 AM #1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