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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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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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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1- 聯合行為定義的很清楚,明明中油跟台朔並沒有聯合的事證,你個人卻一直認定有!
那叫全世界的人如何跟你理性討論?

2- 就事論事講出問題本質,不代表認同台朔跟中油對油價市場的掌控能力。但比起需繳交國庫法定盈餘的中油,更該令大家唾棄的是... 為何賺的錢不用繳交法定盈餘的台朔卻仍能獲得法定給予的油品寡佔地位?

3- 另,調整油價不見得完全是壞事!如果此後把所有燃料稅回歸到隨油徵收,因而調整了油價,個人雙手贊成!

法律對於聯合行為的定義,本來就是以圖利有錢人所制定的,如果講法律當然是不違法,但你能夠接受這種行為嗎?

你說要理性討論,可以,但我無話好說,因法條規定就是如此,跟本就辯不過也無法說甚麼

但要捫心自問,牠們這種行動不是違反自由市場競爭該有的商業活動

如果台塑營運成本只有中油的一半,就該台塑油品的價格有競爭力,我應該買到比中油便宜才對

中油也會因為台塑產品有競爭力,而想辦法提高效率與降低成本

但是,我們有看到如此嗎?

所以2個爛蘋果裡,只能安慰自己去找中油加油,唾棄台塑,不過台塑應該會出來抗議牠也繳很多稅

因為真正的黑手是政府,變相的稅收要人民把錢吐出來

而燃料稅回歸到隨油徵收我也非常認同,但我認為不可能,會有財團出來抗議,除非人民的聲音大過於財團,政府害怕得罪人民才有機會
舊 2010-07-28, 04:59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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