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visfan2
美國的土地比台灣大,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事,無關專業術語。
我不認為這需要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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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本和香港龍頭業者的競爭對手比較爭氣,這不也是小學都知道的是,無關專業術語,怎麼你就只想看價格,不想看便宜價格是怎麼來的。
在比價之餘怎麼不看看人家便宜價格是怎麼來的,我們是否具備同樣的條件,你不是說在比價之餘也看看其他的條件嗎?
在日本的龍頭業者是NTT,最先開啟平價高速寬頻的是東京電力,那麼在台灣是否也應該把矛頭指向其他拿到綜合固網執照卻不積極建設的業者,給這些業者壓力去建設,才是將台灣推向平價高速寬頻比較正確的做法。
就算中華電信想見設想降價,到時候其他業者又會說不公平競爭,NCC 又該怎麼做?
都是在同一立足點的光纖用戶迴路,在中華電信建設之後,其他業者又要求要以成本價開放租用,那何必給他們綜合固網執照,直接換成二類電信執照就好了啊。
矛頭指錯對象,對於整體網路環境的進步是沒有幫助的。
我說的自打嘴巴,是指前面說只要知道價格比較便宜就好,後面又說比價之餘也要了解其他條件,這不就互相矛盾的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