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會很興奮的拿這篇來替中華電信護航,說人家泱泱美國都只有這樣而已...
別忘了,人家土地面積是我們台灣百倍大,能有那樣的頻寬,算很偉大了。
如果那片土地上的政府是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仍然是中華電信掌頭,我看相同的條件
可能要多出幾十倍的價錢了。
要比價,當然可以,但也請衡量一下其他方面的條件再來說。
引用:
發文發得好,給你掌聲鼓勵!
以下引用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的報告第 4 頁部分內容:
【文件名稱】:SIXTH BROADBAND DEPLOYMENT REPORT,第六代寬頻發展報告書
【文件代號】:FCC-10-129A1
【發佈日期】:2010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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