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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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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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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0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今天全國至今仍實施宵禁來侵害民眾權益,晚上12點後全部不準在外遊蕩您覺得如何?
如果大家訴求不能有這種欺壓民眾權益的事情,要求解除宵禁... 結果相關機關回答說:等全國治安非常良好,沒有犯罪發生了,我們再來考慮解除宵禁... 如何?


在這個假設的例子中是”全部不准”
問題是,使用機車的人並不是”全部”的用路人
再借用上面的例子,我們政府有沒有做出”侵害民眾權益”的事呢?
以小建網友的想法,應該是有喔
你看,我們大人可以買煙、可以買酒、半夜可以在網咖鬼混
為什麼十八歲以下的人不能買煙、不能買酒、不能半夜待在網咖?
這是不是一種欺壓?是不是不公平呢?
應該不是吧,本來立足點就不同了,讓青少年擁有這些權利不見得是對的,要求一視同仁是假平等
同樣的,四個輪子又有鐵殼的汽車跟兩個輪子不小心會傾倒的機車,本來就是不同的交通工具,安全性差那麼多
硬要要求完全一樣的路權,差別待遇就是欺壓,這樣真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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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6-07, 04:02 PM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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