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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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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引用:
作者小建
您這串的說法就非常理性&值得認同...


所以,等到機車爭取回路權&全面廢除禁行機車道,改以車速分流後... 您若有心,歡迎一同加入機車黨,大家可以進一步就這部分跟交通相關單位爭取!

另,考照制度也該做個改革了... 現在駕照的考取根本僅流於形式!
一堆上路的人,考上價照後馬上把所有交通法規忘掉一半以上,隨自己的意思亂開&亂騎...


「等到機車爭取回路權&全面廢除禁行機車道」

您還是不了解:不能「只」先要求這一點。

責任和權益一定是ㄧ起要求的。

沒有責任訴求,您的權益訴求就不成立了!
舊 2010-06-05, 03:26 PM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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