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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我覺得台灣人很多就是想要有權利,但是不要義務
機車想要路權,但是依人的心態,我騎車就是為了行動力,要我去乖乖排隊,怎樣怎樣的
我哪辦的到,這樣我騎機車一點行動力都沒有了阿

不然就是這樣,提高法則,不管汽機車,只要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就是重罰
開放讓民眾舉發,並可以領到三分之一的獎金,很快行車紀錄器就會熱賣
到時候看是汽車還是機車老是不切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到時候搞不好機車又會情願不開
放,保持現狀就好
     
      
舊 2010-06-05, 03:02 P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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