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12123
真的是兩回事嗎,你所謂的被剝奪,有些原因不就是因為大型車違規佔用到機車道,使的機車族
沒地方閃,這部分不就可以去舉發,再來就是本末倒置,真的有看你所為反對者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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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您弄錯一個重點了...
1- 您上述提的僅是原因之一, 所以機車不喜歡騎外側的原因, 因為狀況太多了!
2- 車道是共用的,建構道路的錢也絕非單單汽車的相關稅金就能負擔的... 而機車更是全國最龐大的交通工具... 所以根本不該有歧視性的禁行機車道這種東西存在!
應該把內側快速車道也回歸機車也能使用才對!
(翻翻交通法規:目前機車是跟汽車歸於同一類的... 為何?因為都是採用動力的快速交通工具,尤其在市區,機車的性能與機動力不比汽車差,甚至還超過)
所以...
1- 最外車道的違規是一件事:歡迎大家踴躍舉發&警察強力取締
2- 但是不管外側車道狀況恢復到多順暢與合乎法規,依然不能剝奪機車行駛內側車道的權利,更不該存在任何歧視性的『禁行機車道』。
而是該全面廢除禁行機車道,改以車速分流,汽車&機車有權共享平面車道路權才是合理的交通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