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您又扯遠了...
那小弟不厭其煩重申一次:不管汽車或機車,上述提到的那些違規,都贊同大家熱心一點,踴躍拍照或錄影去舉發,才能讓交通更好!
但是,這跟目前機車路權被欺壓/剝奪,而要爭取回來... 這是兩件事。基於民眾有自由選擇交通工具的基本人權,交通法規上斷不該獨厚汽車卻欺壓機車路權,而是該一視同仁,共享路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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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兩回事嗎,你所謂的被剝奪,有些原因不就是因為大型車違規佔用到機車道,使的機車族
沒地方閃,這部分不就可以去舉發,再來就是本末倒置,真的有看你所為反對者的原因嗎
現有的用路者不管汽機車都行為不良,當發生事故一定是機車傷亡比較重,根本解決除了罰
就是從考照下手,這之前有人就提過了,你卻說目前沒心力去推動
再來重機去爭取路權,說穿了不就是因為稅金高,卻沒有相對權力,所以當初在爭取時就說
要嗎給路權,要碼減稅金,那125以下的你要不要去說我願意給高稅金來換路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