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1025
真要計較路權,要不要先把騎樓,甚至許多更窄的行人路權還給行人?
先不管人少的地方,人多的消費區 或者夜市騎樓根本都充滿機車讓人無法行走
行人數量應該更多是不是也要站出來請機車把路權還來
再者不計較測量的到的有害空氣汙染
噪音不是污染嗎?對君觀點不利的完全都視而不見卻說要聽大家意見
不見多數機車確實是相當吵雜?
既然君到過日本那該知道他們鬧區街上有多安靜吧?這要不要也算進去
還有不分流,台灣騎車習慣,有人能先擔保騎車族都能把自己當成一台車看嗎?
不然有洞就鑽的習慣不改,肉包鐵輕微一個不小心難保不出人命?這一下去牽連的不只一個家庭
真難想像有人為了這種事情把性命這種事罔顧在後.應該沒人可以為他人性命背書,
那消極的分流確實是目前稍微好些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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