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md21456
我滿贊成營長講的
如果照小建的想法
那就跟本是以後
一條路要劃分公車道 汽車道 機車道 腳踏車道 行人專用道
不然今天是小建騎機車,就在抱怨其他
那天換小建買車的話
不就又要開始抱怨 行人很白目 騎機車的也很白目 公車的也很白目 騎腳踏車的也很白目
都在跟他搶道,或是都不禮讓他開車的先行
到時又貼騎機車跟做公車最花錢
只有開車最省錢最環保
今天只因為自己騎機車,講的話跟貼的資料
都存在過多的偏見
那天沒錢騎腳踏車
不就又要成立什麼腳踏車黨
來反對其他道路行駛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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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錯兩點:
1- 我目前僅是較少在台北開車罷了, 不表示我完全沒開車或沒車!!
2- 我們的訴求 "不是" 每種車種都需要專用車道(一條馬路是能有多寬),而是馬路上恢復平等路權,全面取消禁行機車道!讓汽車&機車完全依照車速共同享有道路路權,內側就是快車道,最外側就是慢車&右轉車道!
這才能有效利用道路&照顧數量更龐大的機車用路人,而不是道路都獨尊路權給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