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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54505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91
引用:
作者阿宅
新聞裡寫的是"薪水即將被強制執行三分之一"
所以應該是還沒扣

覺得很怪...
既然基本工資17280的意義是"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
那為何強制執行還能扣到低於17280
應以17280為下限吧!!!



基本工資的定意是指資方發給勞方的薪水吧

那應該沒有錯呀

例 : 我已經發正常的基本薪資給我的員工

只是~被強制執行掉1/3扣款~

所以應該也不是資方的問題吧

也只能說勞方跟債權人那邊的問題吧

如果被扣款後要真的能領到17280的話

本薪+獎金之類的應該要領到27920~3萬之間才有可能達成吧

但如果還沒被扣1/3那這邊的爭議就真的很大了~
舊 2010-05-16, 12:4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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