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bsent
星雲法師也發文感想.....有一段我是覺得還蠻扯的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2166.shtml
造因不受果報 不合天理
例如,我在童年的時候,看到有人被蚊子叮咬,即刻就一巴掌把蚊子打得粉身碎骨。我覺得人類對蚊子的刑罰,未免過重!因為牠只吸你一滴血,罪不致死,你卻要牠用一條命來報償,實在是太過嚴苛了。所以我過去的童心,就跟蚊子開個玩笑,牠來叮我的手臂,我就把手臂的肌肉夾緊,箝住蚊子的嘴,牠就無法飛走,我再用手去碰牠,牠就恐慌、畏懼,牠也無可奈何。大概一、二分鐘之後,我還是把牠放了,我覺得已經給牠應有的懲罰了。這是我童年時對於賞罰平衡的觀念。
|
果報這樣套用就太牽強了,水牛沒有任何造因於獅子,但獅子一生卻要吃掉很多水牛,這又算什麼果報?
如果只是順於自然,基本上就不需要講什麼果報,獅子吃水牛這是天理,蚊子叮人類,這也是天理。但獅子和蚊子基於求生的自然天理,本身要付出的就是生命的風險,兇猛的水牛可能會戳死獅子,蚊子叮人可能會被打死,這都是自然,都是天理。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