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其實這些人權團體根本搞錯方向,死刑的目的並非剝奪生命,而是要永久
隔離,任何刑罰都不能阻止犯罪,小偷要關,還是有小偷,殺人要死,
還是有殺人犯,所以真正的重點在於是否這種永久隔離的手段是否有其必要。
其效用如何?能不能以終生監禁或其他手段取代?

如果開口閉口只是歐美如何,平日不見人影,有人判死刑了就來博版面,
這種的祇是令人厭惡而已。
舊 2010-03-13, 03:44 A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v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