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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挺"王部長"(純抒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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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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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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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權應該用在
對犯罪事實有疑問或情有可原能減輕其刑者
若罪無可恕還保障其人權
那安居的人民
他們的人權又在哪裡
可從人權的角度斟酌量刑這我贊成
但是幾經確定且量無可量者
就不該再以人權之名行破壞人權之實
2010-03-12, 10: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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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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