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月入低於1.9萬算貧窮 研究調整標準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2/1/1yn3h.html)
內政部打算拉低「貧窮線」,貧窮的定義將從目前的「最低生活費」,改成消費加儲蓄的「可支配所得」,再取「中位數」為標準。按照主計處的估算,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一旦修法通過,每人每月的總所得不到一萬九千元可望納入社會救助範圍,比目前台灣省的低收入戶標準、放寬一倍。(張雅惠報導)
==========================================================
為啥我打個問號?因為這數字出現的方法不是真正的中位數求法。
==========================================================
主計處稍早公佈九十七年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如果按照五等分位法,每戶家庭每年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七十九萬六千多元,用這個概念除以十二個月、平均每戶三點四六個人,...
|
中位數的確不是這樣算
但統記課本上的中位數的算法,本來就不能這麼簡單的用來計算以上的狀況
其實嚴格講起來主計處的算法當然是不合統計課本的定義
但是他們不能真的這樣去算中位數
我覺得他們所謂的中位數可能是還要參照別的計算之後,然後再取中位數
而不是真的把台灣每一戶還是每一個人的收入從頭到尾排起來,再取中位數這種算法
因為如果按照統計課本那種算法,我們只是找出中間那個數值,參考價值可能有問題
比如說我們只算11個人的收入,如果這11人的收入是這樣的
1, 1, 1, 1, 1, 10, 11, 12, 13, 14, 15,那以上這組數字,中位數是10,10以下都是貧戶
這樣的狀況的確可以反映,只要收入低於10我們可能就要算他們是貧戶
可是如果狀況是這樣
1, 1,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這組數字中位數是13,13以下都是貧戶
那如果政府補助那些 10 11 12收入的人,不就多補助了?
我不覺得政府會這樣算中位數耶...
就我的了解,真的要算出一個國家所謂平均收入,或者是更難的,計算出所謂最低標準的收入值
不可能用平均值,平均值的資訊不夠,中位數同樣也是
一定要先分組,就像這篇新聞說的,某某收入水準的分成一組,然後再轉換成另一組數據去求
不會這麼簡單的大家排排站,然後一個步驟就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