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仔細看了一下,其實他有十分位的分界點.
比如說97年的家戶收支調查
http://win.dgbas.gov.tw/fies/a11.asp?year=97
看歷年主要結果的第6跟第16表,
第六表ˉˉˉ- 戶數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
第十六表ˉˉ- 所得收入者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
在第五等分跟第六等分中間的就是五十百分位,即中位數.
但要注意第十六表只記算"所得收入者",
參見
附錄一 名詞解釋
五、所得收入者:
凡戶內成員年收入達103,000元以上者,以及家庭非公司企業主要負責人均屬之,另無業者家庭則需擇一財產所得或經常性移轉收入負責人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