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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5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2
引用:
作者影 子
整件事
本來就該依法律解決
原本受害者是噗浪、微軟
結果噗浪利用它增加知名度
噗浪像是受害者嗎?
看不出來
光知名度就大大的撈了一大堆好康

遊戲規則就這麼定
更何況不乏大公司用這些手段告小公司的案例

如果你只因為噗浪後來受益就認為微軟不用負責,那是本末倒置

想想金車公司的案例
舊 2009-12-20, 03:02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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