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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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影 子
到底誰有問題來說清楚
微軟不是受害者,那是什麼
這件事和微軟不要臉有什麼關係,微軟作錯了什麼,為什麼不要臉
這件事是微軟盜版嗎?
到目前為止看不清不知是誰
你去百貨公司買了LV包,價格又沒比較便宜,結果被告你買了盜版貨,法官會判你罪嗎?
我才不相信這樣法官會判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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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麥科老哥說的,微軟是不是受害者是要看他面對誰,微軟面對包商時可以說他是受害者,但是微軟面對一般使用者跟撲浪時,微軟就不能撐自己是受害者了,微軟因為包商而受害的事,跟一般使用者和撲浪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不會是一般使用者跟撲浪需要去關心的。
我想你沒有搞懂的是這一層的關係。
就像作保和公司收料一樣,出了問題做保的人有責任,驗收的人也有責任是一樣的道理。
你最後的比喻是不恰當的,建議你重修一下基本邏輯學。